
电信运营支持专业委员会
北京信息产业协会电信运营支持专业委员会
专委会联系地址:海淀区知春路113号银网中心A座9层(区文化艺术馆东侧)--《电脑周报》
邮编:100086
专业委员会秘书:刘文娟
电话:82616677-1015
传真:82675766
邮件:liu.wenjuan@cweek.com.cn
单位地图:
协会简介
成立背景
与国内电信产业的发展相适应,为呼应并推动我国电信信息化浪潮,基于对我国电信产业OSS/BSS构建与完善的前瞻性认识,并以此提升我国电信运营管理的水平,提高我国电信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最终促进我国电信产业的健康发展,北京信息产业协会决定成立电信运营支持专业委员会,经有关行业管理办公室、社团管理办公室的批准后,本专业委员会于2002年1月17日正式成立。
本专业委员会由来自信息产业部、中国通信学会、国内外电信运营商的领导、相关主管人员,以及专家和学者组成。我们将全方位的把握国外电信OSS/BSS发展趋势,且立足于北京,促进中国电信运营的基础设施和商业应用系统的建设以及相关的技术创新,促进我国的OSS/BSS应用系统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进程。
发起人
北京电信公司
北京邮电大学
中国移动通信
中国网络通信公司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使 命
1-致力中国OSS/BSS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与推广
2-致力构建健康的中国OSS/BSS产业生态
宗 旨
1-推动电信OSS/BSS技术在中国的发展与应用
2-提高我国电信产业的运营与管理,增强竞争力
3-加强成员与运营商、OSS/BSS系统集成商、咨询顾问公司、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推动电信与社会沟通,促进基于电信基础网络的各项业务在各个领域的深入应用
隶属关系
本专业委员会隶属北京信息产业协会,遵循北京信息产业协会章程,开展OSS/BSS专业化的研究推广及咨询认证交流等工作。
基本职能
1-标准制定:制定中国OSS/BSS标准规范
2-学术交流:举行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3-资讯共享:可及时获取协会或其他会员发布的应用成果学术论文或专著的信息动态。
4-合作研究:在自愿原则下,进行OSS/BSS有关项目标准、应用的合作研究与开发。
5-培训教育:逐步建立系列化、多层次电信运营的经营管理和技术人才培养研究体系。
6-定期会议:每一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制定当年工作,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
7-出 版:行业内部发行专业刊物(包括电子版)。
组织机构
1- 本专业委员会的组织机构设置为:

2-顾问团将由政府、电信运营商的资深人士组成。
3-专家组由来自科研院所的资深专家组成,致力中国OSS/BSS技术标准的制订与推广
4-专业会员会下设办公室,由秘书长领导并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
现有会员
自2002年1月17日起,已迅速拥有40余家会员单位,分别囊括电信运营商、相关科研院所以及国内外知名厂商、顾问咨询机构等,已发展成为一个在行业内部具备较高影响力的权威组织。
详见会员名录
北京信息产业协会电信运营支持专业委员会
专委会联系地址:海淀区知春路113号银网中心A座9层(区文化艺术馆东侧)
邮编:100086
专业委员会秘书:刘文娟
电话:82616677-1015
传真:82675766
邮件:liu.wenjuan@cweek.com.cn
年度会员申请
申请流程
第一步:接洽办公室索领/访问www.chinabss.com下载申请表
第二步:表格填写完毕并签字盖章后,与公司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电子版)一起传真至办公室,原件请寄回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步:委员会常务办公会审批
第四步:委员会确认有效申请资格并回复通知
第五步:交纳会费
第六步:委员会最终确认,成为正式会员。
会员注册
常务会员单位(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参见 专业委员会会员权利与义务条款)
□年度会员注册费 RMB5000元
1-享受常务委员单位资格
2-参与专业委员会常委会议、全体会员大会
3-享有升格为副主任委员单位的提名资格
4-免费享受专业委员会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5-定期获得专业委员会动态信息
6-其它对会员单位公开提供的免费资源
普通会员单位(具体的权利与义务参见 专业委员会会员权利与义务条款)
□年度会员注册费 RMB2000元
1-享受普通委员单位资格
2-参与专业委员会全体会员大会
3-享有升格为常务委员单位的提名资格
4-免费享受专业委员会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5-定期获得专业委员会动态信息
6-其它对会员单位公开提供的免费资源
信息产业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职权义务条款
委员单位权利与义务条款
职权
1-委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对协会、专业委员会的章程、管理规定和活动计划提出建议、修改和否决。
2-委员对协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有知情权,对已经完成和确定的协会活动、计划及对外交流往来等内容均可以通过文件、资料、工作会议和电子邮件获悉。
3-专委办公室应将所有各级政府相应通知和行业信息及时向全体委员通报。
4-专业委员会不定期举办专业交流活动,邀请委员自由参加。
5-专业委员会定期举办工作会议。全体委员会议每年一至两次。
6-享有升格为常务委员单位的提名资格。
义务
1-专业委员会委员须定期缴纳协会会费。
2-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类交流活动。
3-委员、常务委员都应安排专人将本企业的相关公开信息和有关市场信息提供给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由工作人员转发给所有成员。
4-出席专业委员会的对外活动,参加各级政府的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相关外事活动等。
常务委员单位权利与义务条款
职权
1- 享有前述委员职权。
2-协会的各项对外活动优先由常务委员或所属单位派人出席
3-专业委员会主任办公会每季度一次,邀请常务委员出席,并充分听取常委的意见。
5-专委办公室应将尚未作出决定和未得到最后结果的信息和意见将先行向常委通报。常务委员有权在专业委员会上就相关决议提出建议或表决。
6-常委可向专委办公室提出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的建议与要求。
7-专业委员会可以委托常委作为代表参与各种对外咨询、洽谈、认证、检测、合作等项工作,并在相关会议上汇报结果。
8-享有升格为副主任委员单位的提名资格。
义务
1-享有前述委员义务。
2-常务委员每年要提出并主持一项以上的专业委员会活动,包括调研、制定相应规范、组织座谈、交流活动等。除专委提供部分经费外,不足部分包括人力、物力和费用由主持单位协助解决。这些活动所获得的收益,由参与单位和专业委员会按比例分配。
3-提名并当选的副主任委员单位,应在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学术讲座、学术交流等行业公益活动方面,按一定的比例协助承担师资邀请、场地经费等更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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